各系、各毕业班:
毕业设计(论文)是人才培养的重要教学环节,对于培养和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有着重要的作用。为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规范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与答辩委员会
主 席:张 宏
副主席:张有强
委 员:贺小伟、胡 灿、刘媛杰、童 荣、吉 强
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由学院统筹协调,各系根据专业特点按照时间节点组织选题、开题、中期检查、答辩等工作。
1.选题: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由系内组织统一拟定选题范围,并组织教师对题目进行讨论定题,由系主任、专业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后交教务办公室,其余选题要求按照教函发〔2023〕65号执行即可。
2.指导:指导教师在指导中注意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和独立创新的精神。指导教师应保证足够的时间指导学生进行设计及完成说明书,指导次数不低于8次,并加大指导力度及深度,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3.过程管理:毕业设计(论文)注重过程管理,各系组织检查(机械图、电路图、设计样机的二维图、三维图等)或过程答辩不少于三次,要求每次有完整的检查(过程答辩)安排、检查(过程答辩)打分表、检查(过程答辩)总结等,每次检查(过程答辩)后将上述材料交至教务办公室存档。
学院在2024年4月15日前完成对2020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中期检查,各系在此前完成自查并形成总结报教务办公室。
4.校级抽检:本届毕业设计(论文)新增校级抽检,将在学生答辩前随机抽取毕业生人数的2%送校外专家盲审,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交抽检材料者或抽检材料存在问题者直接视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合格方可参加答辩,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设计)”的无法参加本学期答辩,将不能如期毕业。
5.重复率检测:本科毕业论文和本科毕业设计说明书须在太阳集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重复率检测。检测标准依照教函发〔2023〕65号执行,重复率统测结果或校内互检重复率检测结果超过20%不能评优。检测通过并且指导教师审核内容无误后同意答辩方能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答辩。
6.答辩: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审由学院答辩委员会统一领导,分成若干答辩小组进行毕业设计(论文)评阅和答辩,要求每个答辩小组安排5-7名评委(包括1名答辩秘书),指导教师交叉回避,答辩秘书是否作为答辩评委由各系决定。中期检查前将名单报教务办公室进行授权。
本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分三批进行,由指导教师报各系答辩秘书处,三批答辩学生比例依次为30%、40%、30%。
毕业资格审查时将直接采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答辩成绩,答辩不通过或不参加答辩的学生无毕业证和学位证。
7.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各系根据《太阳集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及重复率检测规定评选出各专业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名额为当年各专业毕业生人数的8%。填报《太阳集团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太阳集团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
8.档案管理:学生在答辩完一周内按照答辩组专家意见修改毕业设计(论文),由指导教师审核无误后方能打印交答辩秘书复核;电子版材料(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图纸、软件、程序等)上传在太阳集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学生及指导教师应确保材料的完整性、正确性及规范性。各系答辩秘书收齐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后统一交学院验收归档。
9.教育部学位中心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
学生在答辩完定稿后,教师务必登录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分别下载查看学生上传最终版、抽检版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与正确性,其余要求依照教函发〔2023〕65号执行。
附件:1.2020级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时间安排表
suncitygroup太阳新城
2023年10月16日
附件:
2020级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时间安排表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完成日期 |
备注 |
1 |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录入及选题 |
2023年10月20日前 |
确定毕业设计(论文)研究方向,完成导师录入选题及学生选题 |
2 |
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
2023年10月30日前 |
指导老师给学生下达任务 |
3 |
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
2023年11月15日前 |
按照教务处附件要求填写 |
4 |
毕业设计(论文)文献综述 |
2023年11月30日前 |
按照教务处附件要求填写 |
5 |
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 |
2024年4月15日前 |
检查设计(论文)指导完成情况 |
6 |
毕业设计(论文)初稿 |
2024年4月25日前 |
完成初稿 |
7 |
毕业设计(论文)定稿 |
2024年5月1日-5月8日 |
完成定稿,以备校级盲审抽检 |
8 |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准备 |
2024年5月8日前 |
指导教师审核打分、评阅教师评阅打分 |
9 |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
2024年5月11日、12日 |
组织第一批答辩(30%) |
10 |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
2024年5月18日、19日 |
组织第二批答辩(40%) |
11 |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
2024年5月25日、26日 |
组织第三批答辩(30%) |
12 |
毕业设计(论文)提交成绩及推优 |
2024年5月31日前 |
完成成绩录入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优工作 |
13 |
归档及总结 |
2024年7月1日前 |
毕业设计(论文)材料整理归档、总结 |